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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商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政策、法规,指导呼市吸收外商投资工作;参与制定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事项的审批和申报工作;指导协调国家、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组织实施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产业损害调查,负责产业损害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的建设;指导协调国内外对我市出口商品反倾销、呼和浩特市商务局,http://www.hhhtswj.gov.cn,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协助完成涉及我市的多边、区域及自由贸易区等经济谈判工作。
(八)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制定落实国家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六)组织实施国家对外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市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呼市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进出口计划管理。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责,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措施、办法;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二)拟订全市流通体制改革意见;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呼和浩特市商务局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家政服务、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官网:http://www.hhhtsw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