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3335571;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承担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含以水利为主,兼顾发电的水电工程。下同)的建设和管理;指导水利队伍建设。
(十)组织城市防洪的规划、建设、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农村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
(八)组织对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等文件的初审和审查;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实施国家、省有关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六)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查处重大的水事案件;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各县(市)、汕尾市水务局官网区间的水事纠纷。
(三)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编制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潮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市水资源公报。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水利和小水电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
汕尾市水务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汕尾市水务汕尾市水务局原名汕尾市水利电力局,于1988年5月经汕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汕编号文批准成立。1997年4月经汕机编20号文批准更名为汕尾市水利局,是主管水行政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