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开发区第一大街12号
9、依法维护海洋权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在管辖海域实施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制度,查处违法活动。
7、承担海洋环境观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的责任;组织实施专项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的管理;发布海洋灾害和海平面公报;开展海洋自然灾害影响评估工作。
5、承担保护海洋环境责任;参与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天津市海洋局,http://www.tjoa.gov.cn,规范,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发布海洋专项环境信息;负责防治海洋工程、海洋倾废等造成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
3、负责海洋经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拟订海洋经济政策;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组织实施海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海洋领域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贯彻执行有关海洋事业发展战略、天津市海洋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天津市海洋局官网:http://www.tjo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