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承办市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党员电化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并指导全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市级党委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市级群众团体公务员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工作,并依法指导全市党群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人才工作、知识分子工作,咸阳党建网,http://www.xydjwz.gov.cn,推动和促进社会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配置,负责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专门人才。
(五)负责市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三)制定全市干部队伍发展规划,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指导、管理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研究制定选拔、考核干部的规定和程序;负责全市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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