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承担本市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燃气、供热、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负责相关重要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督促行业内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负责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理;承担北京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http://www.bjmac.gov.cn,指导、检查城市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六)承担综合协调、督促落实本市城乡环境建设、环境秩序整治责任;承担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承担本市城市容貌管理责任;负责管理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组织协调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的景观建设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负责城市照明管理工作,会同市规划部门编制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承担综合协调、管理本市地下管线、输油气地下管道、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城市地下设施检查井及井盖设施、架空杆线的责任;参与城区防汛工作。
市市政市容委(首都环境建设办)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bjm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