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厅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省种植业,渔业,乡镇企业,农垦等农业有关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规章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规模化生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监督对国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发布农业灾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教育,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渔港监督管理权循环农业等的发展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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