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负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对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状况进行检查、督办、考核、通报。
(八)负责城市管理110联动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对市民举报投诉的督办、回复和落实工作。
(六)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人事关系的集中统一管理;负责市区城管执法人员招考录用、襄阳城管,http://xfcg.gov.cn,业务培训、工资晋级和跨区调整轮岗等工作;参与对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有关干部考核,对其任免提出审核、备案意见。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会同市城乡规划部门编制城市规划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市区规划区各类绿化用地绿线的划定和控制管理,参与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配套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对市区临时占用绿地、树木砍伐(移栽、修剪)的审批;依法收取有关绿化行政规费;负责组织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评价和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工作,指导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指导各类公园、襄阳城管广场、游乐园及动(植)物园的经营管理;负责管理市区古树古木;组织实施城市建成区全民义务植树;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城市组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全市市容和景观灯饰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有关法规和规章,拟订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标准并负责组织检查、督办落实;负责对户外广告设置地点、外型的核准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市区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利用市政公用设施发布的广告)经营权的有偿出让;负责对损害城市环境、容貌和形象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市区景观灯饰亮化标准的制定、审批和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四)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实行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区负责、以区为主和市区双重领导 ”的管理体制。市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综合协调、各城区(开发区)为主管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二)将原市园林局的职责整体划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一、职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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