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依法负责全区城管执法队伍的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组织城市管理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新技术引进;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负责户外国旗悬挂的管理工作,依法纠正、处罚未按规定悬挂国旗的行为。
(八)负责全区景观灯光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指导、监督门面招牌的设置管理工作;负责路名牌的设置、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张贴张挂宣传品的许可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环境卫生行业管理;负责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负责生活、餐饮、黄陂区城管局,http://www.hpcg.gov.cn,建筑、飞灰垃圾处理场(厂)规划、建设、特许经营;负责大型环卫设施设备采购;负责垃圾转运站等设施建设和垃圾处理运营监管工作;负责环卫企业资质管理、特许经营管理;负责依法依规组织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市综合管理职责。承担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各类问题的发现,交接、督办和应急指挥调度工作职责,协调、督办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事项。负责110社会联动服务工作,督办市民投诉落实。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黄陂区城管局规章制度和政策;研究起草全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办法、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主要职责
(二)将路灯维护管理职责划给区城乡建设局。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黄陂区城管局官网:http://www.hpc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