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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制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年度计划;负责审核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安置、招考及人员调整的编制使用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管理机制。
(七)监督检查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部门 “三定 ”规定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五)按照管理权限,审批、东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http://www.dybb.gov.cn,审核市级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负责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或调整的审核工作;协调市级机关各部门之间和市级机关各部门与县区、开发区之间职责分工。
(三)负责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拟订全市行政编制分配、调整方案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方案;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健全《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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