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划给县卫生局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监管管理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规范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管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生产流通环节的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监测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