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325600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和残疾职工的权益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并监督落实。
(十二)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全市收养登记工作。
(十)主管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负责审核由市直接管理的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指导各乡镇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地名及街路巷牌、门牌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乡镇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基层民主__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市退休义务兵、复员干部、乐清市民政局,http://www.yqmz.gov.cn,伤残军人、转业士官、服役期间患精神病的义务兵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及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制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设立的核准,指导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核查、上报和发布灾情;负责救灾灾款物的接收、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指导灾区开展灾民生活救济和生产自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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