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全市教育发展的战略思路,编制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招生计划,教师招聘计划和教育基本建设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职业教育,社会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及教育教学改革,协助管理地方高等教育有关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行政管理和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捐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对本系统各类学校和社会力量教育机构的教育经费进行指导,审计监督分析,发布指导全市学历教育及其考试,考核工作;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成人中专,成人高考工作;主管全市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等工作指导,管理学校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的建设;负责管理权限内的组织,人事调配,培训,劳动工资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承办中小学(含幼儿园),中专校,地方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统筹全市教师市级以上评选表彰工作。
(八)负责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及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其他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直属单位的统战工作和领导教育工会。
(九)推进全市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和指导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改革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做好保密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