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市委和团省委的工作部署,制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作。(二)组织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对团员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为党和政府推荐各类优秀青年人才。(三)组织青年参加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帮助青年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组织青年开展各项劳动竞赛和突击队活动。(四)组织青年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和服务于社会的志愿者活动,指导和帮助各级团组织建立青少年活动阵地和青年服务机构。(五)密切与各地青年的联系和合作,加强同台、港、澳青年和海外青年侨胞的团结。指导县(区)青联组织和青年社团开展活动。(六)向党组织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宣传青年工作政策规定,组织青年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七)受市委委托领导少先队工作。(八)管理属下事业单位。(九)承办市委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