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附则
四、人员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设1个内设机构: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承办区人民政府管辖范围内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办理或组织办理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工作。
(六)负责编制区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方案,指导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建立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http://www.jianghan.gov.cn,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职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协调行政执法争议,参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等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承办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情况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区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事务,为区人民政府重要决策、规范性文件、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论证,提出法律建议;办理涉及区人民政府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和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各部门报送区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负责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二、主要职责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jiangh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