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3.规划、指导本区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现代技术发展工作;负责本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11.规划、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后勤改革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等工作。
9. 负责协调、指导本区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市教委关于国家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主管本区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管理本区教育类社会团体。
7.落实市教委关于招生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政策和中等教育招生计划,并负责本地区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中小学学籍管理。
5.根据管理权限,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行政许可,通州区教育委员会,http://www.tzedu.gov.cn,并履行监管职责;管理本区中外合作办学工作。
3.指导本区教育系统及农村、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改革工作;推进本区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改革。
1.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关于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编制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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