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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承办省政府和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协助地方党委和同级军事机关考察、任用下一级人民防空部门的领导干部。
(七)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应用和交流。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
(三)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政策,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官网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
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官网,教育,政府组织,政府。
根据《__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4号),设立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正厅级建制,为省政府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