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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9002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负责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公路 “三乱 ”的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汽车、摩托车维修业开业、变更业务的核准和经营资质管理;监督管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
(九)制定交通科技政策和交通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承担交通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建设、推广应用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七)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珠海市交通运输局,http://www.zhjt.gov.cn,组织协调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施工许可和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及安全监督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五)负责交通专项资金、交通规费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上级和本级政府政策性补贴资金、奖励资金的审核、拨付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部门预算编制和内部审计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非税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使用。
(三)负责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包括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含地方铁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的行业管理,珠海市交通运输局以及本市事权内的航空运输、铁路运输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交通运输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有关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www.zhj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