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家税务局www.gz-n-tax.gov.cn,主要职能 根据《国家税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中编发[2000]2号)精神,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贵州省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8月,是主管贵州省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主要负责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包括,增值税,消费税,金融保险营业税中央收入部分,中央企业及2002年以后新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同时,还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管理。现辖9个市(州,地)局,95个县(市,区,特区)局,216个基层分局(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