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1995年3月,省局根据总局对《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实施方案》的批复精神,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开展三定工作。设立处室23个,其中行政处室12个,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税政管理一处,税政管理二处,税政管理三处,征收管理处,计划财务处,票证管理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宣传教育处,监察审计室。处级直属(分)局3个,涉外税务分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税务稽查局。处级直属1994年全国实施税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湖南省税务机构一分为二,于1994年8月15日成立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两局均为正厅级单位。分设后的湖南省国税局共辖14个地州市国家税务局,2所学校(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湖南省税务干部中等专业学校),140个县市分局,956个税务所。1994年12月,湖南省税务干部中等专业学校成建制移交省人事厅组建湖南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