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88年3月1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1989年2月15日挂牌办公,现有政治处,执行局,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教育培训科,技术室,书记员室和司法警察支队等十五个部门,辖区有源城区,东源县(1988年至1993年为郊区人民法院),连平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等六个基层法院,十四个人民法庭。近年来,河源中院在市委川,紫金等六个县区,总面积1。58万平方公里,人口340余万。河源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早在公元前1万年至4000年,域内的东江中上游便有人类繁衍生息。公元前214年,秦朝在此设县而治,县府设龙川县佗城镇,首任县令就是后来统一岭南并被汉高祖封为南越王的赵佗。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属东江行政委员会,东江行政专员公署,粤东行政公署,韶关地区,惠阳地区等。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河源改革开放步伐明显加快,经济较快增长,社会稳定,形势喜人。伴随着河源前进的脚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