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实施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鹤山市交通运输局,http://www.gdhsjt.gov.cn,管理和维护,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的监督指导工作,承担地方铁路、轨道交通建设有关协调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江门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鹤山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www.gdhsj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