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0571)87709079
邮编:310006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12、协助卫生监督处做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监督执法工作,并负责实施《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
10、协助有关处室做好中医药对外学术交流、港台澳的交流与合作。
8、负责中医事业经费及专项经费的管理。
6、制订全省中医、中西医结合科研计划。
4、浙江中医药网,http://www.zjtcm.gov.cn,负责对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执业资格和中医药人员执业资格的认可。
2、制订全省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浙江中医药网官网:http://www.zjtc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