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十一)按规定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办公事务、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联系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九)组织拟定中医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并监督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敬业爱岗宣传,提高中医行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医疗保健服务质量。
(七)拟定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和保密工作。
(五)研究和指导中西医结合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http://www.satcm.gov.cn,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研究机构。
(三)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一)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http://www.satc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