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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拟订并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九)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七)负责制定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中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www.sfda.gov.cn,民族药质量标准,组织制定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三)制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一)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sfd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