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管理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思想__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工作;开展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
(九)监督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www.ccfda.gov.cn,医疗器械质量;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七)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监督执行国家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协助省局开展药品、保健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医疗单位制剂注册初审(形式审查)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药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药品行政保护制度。
(三)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开展全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一)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法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ccfd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