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物价局,www.yzp.gov.cn政府(二)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和价格监测预警职责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574号)和《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办发〔2010〕11号),设立扬州市物价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扬州市物价局官网”www.yzp.gov.cn。一,职责调整(一)增加反价格垄断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