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指导、管理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六)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四)拟订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贵州省广播电影电视局,http://www.gzgd.gov.cn,管理全省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二)起草地方性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规、规章草案,执行相关技术标准,推进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主要职责
(五)加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
(三)将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的职责划给省文化厅。
(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贵州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官网:http://www.gz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