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830-2593111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对市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报社等局直属单位的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研究、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六、管理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工作,制定全市广播电视技术发展的目标和规划;组织、指导广播电视运用高新技术的实施方案。
四、泸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http://www.lzgd.gov.cn,组织、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节目的创新、调整、题材规划;组织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节目内容和质量;监督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全市传播的视听节目。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标准;制定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目标和规划;贯彻落实广播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泸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官网:http://www.lz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