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及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制订并实施全市统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计划;对全市统计人员依法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开展统计科学的学术交流合作及统计报刊书籍的征订工作。
(七)研究制定我市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经批准后贯彻实施。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
(三)组织全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协调县(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和统计调查方法的改革,审查县(区)、鹤壁市统计局,http://www.hnhbtj.gov.cn,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全市统计报表的管理。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制定全市性的统计规章、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县(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鹤壁市统计局官网:http://www.hnhb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