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
(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管理、维护和开发利用;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的审批、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三)收集、研究、营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http://www.ykrf.gov.cn,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人民防空和民防工作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职责调整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营政办发3号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营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官网:http://www.ykr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