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乘车办
(五)研究室
(四)宣传科
(三)创建科
(二)综合科(未成年人工作科)
(一)办公室
二、内设机构
(三)负责协调朝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中央、市属住区机关、单位和部队等方面的工作关系。
(一)负责本区贯彻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市委和区委的部署,对本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出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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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朝阳区文明办)是区委、区政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也是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