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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宣传工作。
(十)贯彻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企业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根据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八)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六)制定并执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四)组织贯彻《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财务制度,组织执行企业财务管理法规和制度;拟定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
(二)拟定市财政发展计划;受市政府委托,按《预算法》的要求,编制并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执行市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市各项财政收入、葫芦岛市财政局,http://www.hldfb.gov.cn,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葫芦岛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葫芦岛市财政局官网:http://www.hldf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