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221号
联系方式
(八)组织开展和指导政府法制宣传、研究和交流工作。
(六)承办省政府规章立法解释的具体工作;负责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编辑省政府规章汇编的正式版本;负责组织翻译、审定省政府规章外文文本。
(四)负责省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市级政府和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含较大市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责任,并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二)承担统筹规划省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官网,教育,政府组织,政府。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09〕6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