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编码:250013
(十)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农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负责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农用航空器、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使用管理和产品质量检验、试验鉴定、认证管理及推广工作,山东农机化,http://www.sdnj.gov.cn,组织实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工作,参与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农机行业的科学研究,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指导农机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审核、申报和科技开发及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组织知道农机行业教育培训、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二)研究拟定全省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农用航空业务的发展战略。山东农机化中长期规划和农机、农艺结合措施,拟定农机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大中型农业机械的报废、更新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主要职责
一、职能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山东农机化官网:http://www.sdn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