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机化信息网,2。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和农用航空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3。指导全市用于农业生产及农产品初加工等农业机械,设备的发展及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成立于1961年,现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全额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济政办发[1997]33号文件规定,所承担的主要职责为,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化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