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851-521530(行政办公室)
邮编:550003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8、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6、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承担金税工程推广和应用工作。
4、负责规划和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并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2、负责已开征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贵州省地方税务局,http://www.gz-l-tax.gov.cn,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烟叶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强化以大、中型企业和重要行业为重点的税源监控工作;负责普通__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1994年8月13日贵州省地方税务局成立,1998年省以下地方税务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成立12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贵州地税系统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治税原则,认真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在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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