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组织税收理论、政策、制度研究和税收宣传。
(九)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执法活动、内部行政管理活动和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指导对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五)制定全省地方税收征管制度,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改革;规划并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负责全省地方税收和所管基金(费、附加)的政策和制度管理、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河北省地方税务局,http://www.hebds.gov.cn,法规、规章,拟订本省相应具体政策方案。
(五)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推进依法行政。
(三)强化纳税服务职责,加快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__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9〕46号),设立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教育,政府组织,更多政府机构,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官网:http://www.hebd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