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水利官方网站,www.xzwater.gov.cn政府拟定水利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
(八)指导防治水土流失。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二)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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