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根据中原临时人民政府53号令建立河南省司法厅,这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建立的最早厅级机构之一河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会议决定撤销河南省司法厅,司法行政工作移交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法院内设司法行政处,管理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河南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在开封市重新建立河南省司法厅中共河南省委决定撤销司法厅,司法行政工作再次移交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当时全省共有65名律师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处由省公安厅整体移交河南省司法厅管理负责全省的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2002年3月 全国首次国家司法考试举行。
2006年6月 我省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成立。
2008年3月 省司法厅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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