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www.qzszgy.gov.cn,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拟定行业管理办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业发展目标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成立于1995年。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泉委[2001]71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泉委办[2002]96号),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正处级,负责全市市政公用事业的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