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局,gzkg.jxgtt.gov.cn,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地质矿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制定全市地质矿产管理的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市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字[2010]1号),保留赣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