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制订市政园林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局系统干部职工的专业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指导局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技术等级考核及劳动、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五)制定古树名木保护等级标准,并组织资源调查;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全市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风景名胜资源的调查评估和等级审查申报工作;协调、指导、检查、监督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官网保护和管理工作。
(十一)制定市政公用环卫管理标准和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并监督实施;组织对全市市容环卫、市政设施、道路养护和园林绿化养护等进行考评。
(九)组织审定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审核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绿地率和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城市绿线并进行管理;审核园林绿地、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范围和风景名胜区重要景点内的建设项目的立项和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改变园林绿化用地性质的审批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城市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五)组织市政、市容环境卫生、给排水和节水、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污水处理、燃气、公共场站、园林绿化等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三)负责本局及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城市市政园林资源调查评估和档案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公用环卫和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成立于2002年初,由原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和厦门市园林风景管理局合并组成,是主管全市市政园林行政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级别为副厅级,核定人员编制78名。法人代表:蔡允嘉(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