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研究提出全市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拟定实施办法;承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指导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十七)负责儿童收养及涉外领养登记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指导救助站管理工作。
(十五)草拟本市地名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全市的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组织地名标志的统一设置和管理;检查监督市区各类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标准地名使用情况;调查、昆山市民政局,http://www.ksmzj.gov.cn,收集整理地名资料,管理地名档案和地名信息系统。
(十三)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城乡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居)民开展自治示范活动;推进基层民主__建设。
(十一)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加强社会办福利机构的执业管理,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指导、协调全市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协调、指导五保户、困难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乡社会困难户和其它特殊对象的基本生活救济救助工作;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市福利院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慈善总会的日常工作。
(七)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计报灾情,昆山市民政局提出救灾方案;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承担国内外对我市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分配工作;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协调灾区重建和生产自救。
(五)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拥政爱民、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军政军民关系等具体事务的协调工作。
(三)负责市直属单位所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研究提出有关收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研究拟定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全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草拟有关规范性文件、规章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民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昆山市民政局官网:http://www.ksmz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