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积金中心人员编制34人,领导指数一正两副,纪检组长一名,属正县级事业单位。该中心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统计科,筹资稽查科,信贷管理科,资产保全科,营业部,科技信息科等7个职能科室,并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分别在凌源,建平,喀左,北票,朝阳县设立5个办事处,与中心实行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经中心授权负责各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我中心实有职工89人,其中在编54人,合同制工人35人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之规定,经朝阳市委,市政府批准,于2002年10月组建成立的。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管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是负责对朝阳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的资金经营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