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8月23日,经中共芜湖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法规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各县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公证员资格,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资格的考试工作管理局书法学教育各类教学班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律师,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设立的审核报批或审批及年检,注销工作;负责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审核及执业注册的审核工作;负责对上述法律服务人员业务,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监督指导;负责审批涉外及涉港澳台的公证事项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做好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指导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指导,协调法律援助的具体实施,监督法律援助基金的使用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