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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镇海分局
13、承担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负责本级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负责本区域内国土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委托代收的政府土地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安排经费。
9、负责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负责采矿权的设立及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出让。
7、根据市国土资源局职责划分和具体操作程序,依据市下达的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宁波市国土局镇海分局,http://www.zhgtj.gov.cn,开展土地收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有偿出让等工作。
5、按市国土资源局确定的征地拆迁范围和工作程序,具体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征用)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3、负责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权限内的用地预审,市以上建设项目用地的初审与呈报;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的农用地转用方案的编制、初审。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制定的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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