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房地产管理局信息中心
濮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十一)承办市政府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负责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初审工作;承担三级、暂定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颁发和管理工作;参与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和管理。
(七)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初审工作;承担市城市规划区内商品房销(预)售的管理工作;参与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住宅小区的综合治理验收;参与住宅建设科技成果及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工作。
(五)承担房地产中介服务(评估、经纪、咨询)管理工作;承担房地产中介服务组织资质的初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房地产价格实施调控和管理。
(三)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权属管理工作;承担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的登记、产权转移鉴证和房屋登记簿管理;承担房产测绘管理和房屋权属档案管理;负责非住宅公房和异产毗连房屋的权属管理工作。
(一)贯彻国家有关房地产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全市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濮阳市房地产管理局,http://www.pysfdc.gov.cn,组织实施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濮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官网:http://www.pysfd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