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部门:陕西省司法厅办公室 电话:87290656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__工作,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及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地(市)管理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
(九)管理监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七)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及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管理、指导和监督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三)指导、陕西省司法厅,http://www.sxsf.gov.cn,监督劳动教养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地方性司法行政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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