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环保局,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参与制定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地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审,参与组织自然资源核算工作。组织编制并连云港市环保局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地方性环境保护行政措施,协同有关部门拟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对全市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