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57-83334221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
(十三)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和城市社区福利服务工作;负责港澳服务提供者以独资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举办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的审核工作;指导福利生产企业工作。
(十一)负责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区、镇(街道)的设立、佛山市民政局,http://www.fsmz.gov.cn,撤销、调整、更名和区、镇(街道)行政区划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七)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__建设;指导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社区建设协调工作;协调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工作。
(五)负责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军队落实政策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佛山市民政局转业士官、退伍义务兵、残疾军人的接收安置及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军休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易地安置的地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负责异地商会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草拟规范性文件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佛山市民政局官网:http://www.fsmz.gov.cn